2010年5月13日,国家十一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提出,必须加快深化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以推进汽车发动机、变速器、发电机等零部件再制造为重点。同时,继续推进大型旧轮胎翻新。当时,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秘书长徐桂芬曾表示:“协会受工信部委托,正起草翻新轮胎准入条件。”
2012年8月20日,工信部正式对外发布了《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轮胎翻新》)及《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废轮胎综合利用》)分别从生产经营规模、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对行业准入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工信部将会同环保部定期公告符合两项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得从事轮胎翻新加工和废轮胎加工利用经营活动。
至此,轮胎翻新,再次走向风口浪尖。尽管已经有轮胎企业在进行相关工作,但相较于混乱的市场局面,轮胎翻新屡受争议。此次意见提及继续推进大型旧轮胎翻新,又将对这一市场带来何种变化呢?
政策延迟两年出台 民间小作坊或将被淘汰
早在2010年《意见》公布之时,中新网汽车频道曾致电徐桂芬,她说:“翻新胎从安全、质量等方面均不次于新胎。如果按照翻新轮胎标准进行生产,至少可达三次翻新寿命,从而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也符合国家产业调整的规划。所以,翻新轮胎将成为未来的主流发展方向。” 据介绍,2009年,中国翻新轮胎已达1300万条,而早前对于翻新轮胎的长远计划是到2010年达到1200万条。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国内翻新轮胎的发展,已经远远超越早前的行业规划。
徐桂芬还透露,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受工信部委托,正在起草翻新轮胎的准入条件。目前,该准入条件已经过多次修改,并上报给工信部。如果一切顺利,准入条件很有可能在2010年底正式出台。
然而,《轮胎翻新》和《废轮胎综合利用》却是“迟”到了两年才面世,两个行业准入条件究竟能否解决翻新轮胎的市场混乱局势呢?
据《轮胎翻新》指出,新建、改扩建轮胎翻新加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新建企业要有较为稳定的旧轮胎供应渠道。已建轮胎翻新加工企业,轮胎翻新年综合生产能力不得低于20000标准折算条。新建、改扩建的轮胎翻新加工企业,年综合生产能力不得低于30000标准折算条。其中明确规定,轮胎翻新加工的能源消耗限定为:预硫化法翻新轮胎综合能耗低于15千瓦时/标准折算条;模压法翻新轮胎综合能耗低于18千瓦时/标准折算条。据统计,目前我国1000多家轮胎翻新企业中,绝大部分都是小型作坊式企业。业界专家表示,新的行业准入政策实施后,将促进轮胎翻新行业的结构调整,淘汰小作坊等不规范。
这也印证了两年前徐桂芬所言,她曾表示:“准入条件出台后,会提高翻新轮胎行业的准入门槛,规范这个相对混乱的市场。届时,小作坊可能被淘汰掉。”
市场接受度仍需培养 轮胎翻新企业“吃不饱”
谈及“翻新轮胎”,市场终端用户多数将此归类为“残次品”,这也侧面证实,国内汽车消费者普遍没能形成使用翻新轮胎的正确认识。据悉,美国轮胎翻新公司,每一条轮胎至少可翻新3次,而且每次翻新之后都能保证行驶百万公里。
事实上,翻新轮胎在技术上确实不存在生产问题,主要的障碍有两方面,一是市场的接受能力,初期推广较困难,用户不容易接受。二是国内对翻新轮胎需求较大的是卡、客车用户,国内卡车用户多超载,导致轮胎可翻新度低,基本上超载后的轮胎都不能通过可翻新技术检测的门槛。
“翻新轮胎主要难点是产业化规模不大,规模太小的轮胎翻新厂业务基本跟不上。另外,胎源也是个问题,如果一个大规模的轮胎翻新工厂收不到可翻新的胎源,同样也没有办法。从细节上看,这可能是最大的问题。” 目前国内也有部分厂家是从国外收购胎源。
而理性来看,目前国内轮胎企业在生产制造的过程中也似乎没有考虑到再制造的问题,造成很多旧轮胎不具备再制造要求。另外,国内汽车消费者对于轮胎使用的传统观念都是习惯将轮胎用到极致,导致废旧轮胎不再具备翻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