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获悉,为了行业健康发展,中国轮胎循环利用协会已经向上级部门提出建议,要求政府采购的产品中使用一定比例的翻新轮胎。
本月初,中国轮胎循环利用协会会长朱军参加了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循环经济促进法修改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朱军在会上重点阐述了我国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提出了对循环经济促进法部分条款的修改建议。
此外,朱军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起草和制定《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将废旧轮胎回收利用尽快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并建议在政府采购的产品中应使用一定比例的翻新轮胎。例如,政府采购的城市公交车辆使用的轮胎中应含有一定比例的翻新轮胎。
朱军还呼吁,要适度放宽废旧轮胎进口的限制,逐步扩大旧轮胎进口的试点范围,将废轮胎“切块”进口管理由“禁止”类调整为“限制”类,以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相关建议被采纳,轮胎翻新的需求将被提振,行业有望走出低迷。近年来,受配套政策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轮胎翻新企业的生存状况十分差,众多小型胎面胶轮胎翻新企业陷入停产或半停产状态。随着行业走出低迷,提前布局的龙头公司将得以更好的发展。